2007年8月2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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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杀害女保安案有续案
法院认定保安是因工而亡
汪放 方剑磊

  暂住居民假借推车为名,将女保安骗出小区将其抢劫杀害。近日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定女保安是因工而亡。
    法院审理查明,余代丽是重庆市康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康德物业公司)招聘的女保安,被派驻到渝北区康居皓月小区当保安。2005年10月24日凌晨3时许,余代丽正在值班,小区暂住居民毛翎以请求帮助为其推车为由,将余代丽骗至小区附近,实施抢劫并将其杀害。之后,毛翎被警方抓获归案,法院判处毛翎死刑。2006年8月,渝北区劳动局认定余代丽的死亡性质属于因工死亡。此后,康德物业公司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决定向渝北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。渝北区政府维持了渝北区劳动局的《工伤认定决定书》。康德物业公司不服,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    一审法院审理认为,余代丽应小区业主毛翎的要求为其推车,服务属工作职责,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到罪犯的不法侵害而死亡,死亡地点虽超出小区范围,但该地点是随其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的变化,是其工作地点的拓展和延伸,仍应认定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,是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死亡。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渝北区劳动局的工伤认定。